修正「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」第四點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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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三峽區五寮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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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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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」第四點規定
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110年6月10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01104150號令暨新北市政府110年6月23日夏字第12期公報辦理。

二、旨揭裁罰基準業於110年6月10日修正,請貴校務必轉知校內教職員工,避免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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